敌。
自官渡之战后,曹军已经有十年未逢大败,自然将士们各个骄傲自满。
一篇《阿房宫赋》,曹冲希望对即将出征的曹军,有些许帮助。
毛笔稳健,曹冲手中握着的,是紫毫笔,笔锋野山兔项背之毫制成,因色呈黑紫而得名,其硬度比羊毫硬,而规制为小楷。
曹冲落笔生风,开始在竹简上书写,而徐庶则在一旁专心致志的观看。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
曹冲松了口气,要不是有曹冲的脑中记忆和手上的条件反射,曹冲真还写不出隶书这种东西。
只是他没注意,一旁的徐庶早已是惊呆了,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曹冲下笔,仿佛一竖一撇一捺之间,涵涵着世间上所有的美妙。
此子,此文,妙哉,妙哉,一个只经历十三载春秋的稚子,怎有如此雄厚阔达的文笔?
开篇先用四个三字短句领起,音节紧凑,气势不凡,达到了先声夺人的效果。这十二个字,既写出了秦始皇一统天下的豪迈气概,也写出了阿房宫兴建营造的非同凡响,语言简练到不能删削分毫的程度,笔力千钧。
尤其是最后一句,简直写出了秦亡症结所在这对历史的理解,得要有多深厚,才能有这样的感叹!
待曹冲最后一笔落下,徐庶已经是拿着竹简望天长叹了。
徐庶刚开始还以为曹冲是抄写别人的作品,可这诗词严谨,却又不同于当世任何大家的作品,而无名之辈,若是能写出这样的文章,那早就名扬天下了,哪会是无名之辈?
徐庶放下竹简,只是
第六章 师者徐庶(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