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明太祖还派遣陕西行省的官员许允德前往藏地进行第二次诏谕,“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
明朝刚刚建立,就设置了乌思藏度指挥使司和朵干度指挥使司,隶属陕西行都司,根据《明实录》记载还有明朝政/府在西藏征收赋税的记录。
元朝后期,藏族地区是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的五世孙袭封镇西武靖王卜纳剌的世袭封地。明太祖诏谕藏区后,镇西武靖王卜纳剌于公元1371年(洪武四年)携带元朝颁发的印信,到南京向明朝纳款,表示归顺。
明朝收缴了元朝授予他的印信,任命他为靖南卫指挥同知。元朝末年退居萨迦寺附近的最后一个摄帝师朗喀贝桑波(明史称“喃加巴藏卜”),应明朝之诏谕,以所列举的故元国公等,于公元1373年(洪武六年)到南京入朝归顺。明太祖很高兴,封朗喀贝桑波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给玉印一颗。朗喀贝桑波向明朝举荐了元朝在卫藏地区的旧员一百多名。
明朝分别授给他们各级官职。接着,卫藏和其他藏区各地僧俗首领也争相来到南京,表示归附,朝贡清封,上缴元朝的旧敕印信,换取明朝的新敕印信。明朝一律授给他们新的官职。这些情况,在明太祖给藏区的另一诏谕中,有着明确的记载:
“我国家受天明命,统驭万方,恩抚良善,武威不服,凡在幅员之内,咸推一视之仁。近者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以所举乌思藏、朵甘思地面前元国公、司徒、各宣慰司、招讨司、元帅府、万户、千户等官,自远来朝,陈请职名,以安各族。朕嘉其诚达天命,慕义来廷,不劳师旅之征,俱效职方之贡,宜从所请,以绥远人。以摄
第五十四章八千里草原与黄沙(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