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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与荷兰和西班牙人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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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日文字,以月圆为一月,十月为一年。耕作的时候,不准言杀,即使“华人侮之,不怒。”

    台湾与大陆仅一水之隔,交往十分频繁。明代初期,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东番独远窜,不听约,于是家贻一铜铃,使颈之…

    至今犹传为宝。”明初郑和下西洋,史传记载不乏其人,但从台湾土著角度记载郑和与台湾的关系,陈第还是第一位。陈第还记载了台湾与大陆贸易交往的一些情况。“始通中国,今则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龙、烈屿诸澳,往往译其语,与贸易,以玛瑙、磁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其鹿脯皮角,间遗之故衣,喜藏之,或见华人一着,旋复脱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这些史实,既生动,又有趣,是台湾与大陆密切关系的历史见证。

    其原文如下:

    东番夷人(指台湾的平埔族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岛中。起魍港(嘉义布袋)、加老湾(鹿耳门附近),历大员(台南附近)、尧港(高雄茄定)、打狗屿(高雄旗津)、小淡水(屏东东港)、双溪口(嘉义溪口)、加哩林(台南佳里)、沙巴里(金包里或淡水)、大帮坑(台北八里),皆其居也,断续凡千馀里。种类甚蕃,别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无酋长,子女多者众雄之,听其号令。性好勇喜斗,无事昼夜习走。足蹋(ㄊㄚˋ;脚著地)皮厚数分,履荆刺如平地,速不後犇马(奔马,犇,「奔」的古体字),能终日不息,纵之,度可数百里。邻社有隙(纷争)则兴兵,期而後战(相约定打斗日期)。疾力相杀伤,次日即解怨,往来如初,不相讎(仇视)。所斩首,剔肉存骨,悬之门,其门悬骷髅多者,称壮士。


第十三章与荷兰和西班牙人的战争(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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