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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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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OR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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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孩子刚刚洗完澡吹干的,两个是这样,也许是个巧合,可是四个孩子都是这样,特别是两个小女孩,凶手扎的辫子有些歪歪扭扭,但也能看出被精心修饰过的痕迹,哪怕一丁点碎头发都被凶手用弹力素打顺,塞进去,至少从外表看起来,很顺滑。

    相信扎过麻花辫子的女生都知道,扎得时间越长,毛刺越多。哪怕小女孩再听话再老实,梳了一天的头发,也不可能在晚餐时分还保持得如此整齐。

    两个小男孩的头发并不是很明显,只是被梳理过,哪怕他那么躺着,头发依然很伏贴。

    这也是文沫觉得有些违和的原因。

    哪怕孩子是第一个被害对象,服*毒而死,死亡前也不可能没有挣扎和蠕动。

    显然,凶手的兴趣,从来都在孩子身上,对孩子的父母,恨的情绪要远强于其它。

    文沫回到会议室,里面的争论还在继续。两伙人泾渭分明地为凶手是两个还是多个在进行着激烈地辩论,她趁着没人注意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边听边按照自己刚刚整理出来的思路向下推理。

    如果说凶手的目的全在孩子身上,那么杀害那两个大人完全是障眼法?不对不对,这样的话如果把一家人都带走,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两个大人留下孩子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将一家人全绑在餐桌旁?将一家人杀死在餐桌旁边对凶手是一种非常严格的心理暗示,那是他必须完全的工作,对凶手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不然他大可不必如此费劲地做上一桌子好菜,然后还要当着几具尸体的面吃下去不少。

    还有就是,三起案件的报案人都供述了一个完全一致的细节:他们

伤害OR救赎(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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