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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三)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主管某项专门行政业务的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行政地位低于部、委、行、署,其设立、撤销或变动由国务院会议讨论决定。

    直属机构的行政首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总理任免,他们不是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四)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构是国务院内部设立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的工作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构的设立、合并及撤销,由国务院决定,其行政首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五)国家局

    国家局是国务院归各个部委归口管理的具有较强独立性的、专门管理某些行业和事务的工作部门。

    国家局不直属国务院领导,接受有关部委的领导,但不是部委内部的职能司局。

    国家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进行行业管理。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包括国家体育总局、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和中国专利局。

    (七)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国务院为了完成某项特定事务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一般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或秘书长担任领导,组成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大部分不单设办事机构,其日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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