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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人性之精神与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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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性有德论

    德者,道之性也。有常德、恩德之说。一般地,常德是合乎当时社会的法律与社会道德水准的德,被理解为责任与义务。恩德自明。

    道生一,德养生。

    人用知加厚德。

    德养精神、五气而养志,志者,**之使者,厚德者,则无自私。道德不修,精神不足,五气不和,志气不坚,**入邪而自私。**与生俱来,自私在**之后。由于自私在后天产生,可以不纳入人性。中国传统文化直接将自私的人称为“自私鬼”。

    施德者,依道。

    人道之化:名←实←术—理←德←和←道。

    术是德与实的桥梁。

    婴儿是道所生,道将神、五气和德注入其中。即婴儿刚出生神、五气和德是“先天”的赋予,即人的德有先天的,通过修德,人所含之德加厚,即“含德之厚”。修德关键要“知”,知理、修身、养性。

    婴儿天生有德用于自养,婴儿无知,婴儿之天生德为无知德。人通过“知”加厚德,不但自养,还能养人、养众人,德越来越宽厚,人性越来越发展。

    先天的无知德关键成分是气易思维的认知能力。它们终身存在。在它的基础上,人发展出语言思维,人的最高境界是真人,即仙人。婴儿用先天无知德自然迎合天地、母亲之德、享用它们所施加之恩德,成长长大!

    有施德,就有被施德。相互施德、相互被施德,社会出现了。“对自己好”即叫“自己”的这个人对叫“自己”的人施德。

    德先天即有,与道同在,

    有德论无私,

    有德

第十六章人性之精神与有德(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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