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具有通行两界的效力。
后世形成的多派符箓,各有授受制度。正一盟威道创立于东汉,当时便定下许多规戒制度,使起于民间的道教向著制度化宗教的方向迈开大步。其中有一项便是授箓制度。
张道陵创道时的授箓方式已不得其详,但在正一法文经章官品中多处提到“箓生”的称号,足见当时已经有完整的制度设置。据传说约当晋末,张道陵天师四世孙张盛迁居江西省贵溪龙虎山,于是该地成为正一派的宗坛所在地。张盛将授箓制度也带到龙虎山。据说当时便确定了三元日授箓的制度。与张天师创道同时或稍後,形成了许多其它或大或小的道派。不过起初,它们都实行拜师学道的办法,师弟子间设下盟誓,表示道心不变,不得违逆师长。这种办法,比较适合单线的传承,对于教团的稳固和扩张,显然不相适应。
所以後来各道派都看到了正一盟威道授箓方法的优越性,南北朝时形成的上清、灵宝等道派,也都拟定了自己的法箓,并且也采取授箓收弟子的办法。到了隋唐时代,诸派道教各有宗坛,但又在社会上以统一的宗教的面貌出现,以与其它宗教相区别。因此,诸派法箓也作出统一的排列。
唐代,自最基层的正一箓起,以上清箓为最高,凡一百二十阶,形成严密规范的系统。宋以後,仍有新的符箓出现,比如神霄、清微、净明等都是新出的比较重要的符箓道派,各有自己的符箓授受方法。从北魏开始,历代帝王或有信仰道教的,也曾有人受符箓,而以唐代为最盛。达官贵人、士大夫受箓的就更多了。这些都促进了授箓制度的完善,也提高了道箓的社会地位。
各派符箓,往往都分别有
第六百九十章 明丽至,相挟制(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