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能早点开宗立派,那自己肯定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功臣。
要是其他人真的知道,驼子居然有一天会对一个人,尤其还是一个毛头小娃娃,能这么服从,不要说是惊得掉下下巴,更是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动不正常了。驼子是什么人,哪怕是毁容的那几年,也是铮铮铁骨,说一不二的人。
有一天能给人家臣服,那肯定是妥妥的颠人眼球,毁人三观啊。所以,大家压根也没有想过逸阁现在的实力,已经不是以前的逸阁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那是必须的。所以,大家集体觉得是驼子收服了逸阁。
而对于逸阁现在的铁腕行为,也是觉得特别符合驼子的一贯行为。要不然人家也不会叫他疯驼子。所以,大家就意思意思,然后各自散开了。而驼子对这样的一群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那是够够的,连眼神都懒得多给一个。
完全不够格,要本事没本事,要骨气没有骨气。就一群欺善怕恶的欺世盗名之徒,还一个劲的标榜自己,老是说自己多么多么的好。其实,就是那样,甚至连个好都算不上的一群人。都不知道长不长脸着。
但是,这些,一切的一切,驼子觉得自己真的没必要去计较了。反正,自己现在远远的已经甩了他们一条街,就是他们拍马来追,也未必能追的上自己。更何况,自己跟的主子足够好,只要自己努力,迟早也会有自己的一番未来的。
驼子就那样高冷艳的看着那群人,直接让一大帮救世主,觉得自己待不下去了。一个一个的找了借口,都灰溜溜的走了。当然,他们也是想去问问钱迷迷,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就能心甘情愿的,让驼子把持整个逸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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