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的血痕来。
跟着,狙击枪的声音从远处响起,遥遥传至。
通古斯黑着脸骂道:“妈的,射击距离至少一千五百米,他们有个了不起的狙击手啊!”
就在通古斯说话的时候,距离战场千多米处的一辆越野车上,有个戴着牛仔帽的男人放下了狙击枪。他的嘴里咬着一根干草,身上穿着暗红色的皮夹克。夹克里是件灰色的衬衫,衬衫的衣领下是一条黑色的领带。领带被风吹起,拍在男人的脸上。
他嘴里胡乱骂着什么,手忙脚乱地把挡住自己视线的领带拨开,顺便吐掉嘴的草根。这根干草掉到地上,在根部却还长出毛须。毛须努力活动着,以捉牢任何可供固定自己的东西。
“雷奥你搞什么鬼。妈的你不是号称枪无虚发吗?老子可是花了大价钱请你来,你连对方一个首领都放不倒!要是干不来,立刻给我滚蛋!”
另一辆越野车开了过来,车上左边脸上纹着暗红色火焰刺青的男子冲着狙击手大吼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