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的手中时,和我一起当兵的同村人已经把我牺牲的消息写信告诉了我的父母。很快,全村人都知道我已经为国捐躯了。我全家悲痛欲绝,我娘哭的死去活来,村里的老婆娘们也跟着在一起都哭过嚎过。家里人说我1960年没有饿死,1969年却打仗死了,好歹是个烈士,就把我的照片放大挂在家里供村里人平悼了一个多月。
当年部队干部牺牲的抚恤金是补发6个月的工资,再补加一次性抚恤金280元。这样算下来,干部遗属能领取五六百元的抚恤金。战士牺牲的抚恤金是三百元,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由于塔城与内地路途遥远,很多烈士的家属没有来现场参与辩识。主要是烈士遗体肢体不全,高度腐烂,不宜让家属辨识。
可是,这时候那个同乡战友又来信说我没有死,被苏联人抓走又放回来了。我爹一听到这个消息就慌了,因为我人没死,可公家给的抚恤金已经花完了,这不是在骗取国家的钱?好在人还活着,钱就不是问题。所以,我爹当天晚上就乘火车来了新疆。
当时火车只通到乌鲁木齐。乌鲁木齐离塔城还有600多公里。军区竟然出动了直升飞机把我爹从乌鲁木齐接到了塔城军分区。当我父亲从直升飞机下来时,看着迎接我爹的士兵‘拍’地一立正,毕恭毕敬地给我爹敬礼,把我爹称为‘英雄的父亲’。这种郑重而有力的行礼只有在战士们见到了重要的首长时才行使的。这让我感到非常地激动,觉得自己给家人争了大光,觉得过去受的伤和吃的苦都是非常地值得。
10月1日,我又被军分区派去乌鲁木齐参加建国二十周年大庆,并被安排在军区总医院进行疗养。那天下午,我刚做完
第十章:从英雄到叛徒(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