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金属弹丸压实。举起火枪瞄准,扳动扳机,通过扳机的动作,启动微型魔法阵,催发魔晶粉末爆炸,产生推力,推动弹丸激射而出。威力还不错,小腿粗的树枝,轻易被一枪打烂。
旁边阿瑟已经喝得醉醺醺,得意的说道:“这还是普通的弹丸,若是换做我们特制的精金弹丸,再厚的盔甲也抵挡不住。如果换做是秘银弹丸,嘿嘿……即便是精灵的魔法屏障也能破开。”
精金和秘银,这是这个世界所特有的金属,拥有非常神奇的特性,而矮人们就利用了它们破坚和破魔的属性。
很想要一把火枪,但哪怕陈唐拿出再多的白酒,阿巴斯族长也坚决拒绝…………因为那是属于矮人一族的绝密,是他们赖以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本钱,除了矮人,任何种族都不会售卖。也就只好作罢。
不知不觉一个月时间过去,矮人们辛勤努力,武器和铠甲又堆满了一座库房,是时候给精灵送货去了。
当初对于萨维雅克的过分要求,阿巴斯族长很不高兴。他们是锻造武器的工匠,可不是搬运工。但萨维雅克将报酬提升了一半后,老矮人立刻答应下来。反正从铁树镇到白银密林也就一个月的路程,就当带着族人们出去散散心游玩了。
挑选出一百名族人,每个人背着三套盔甲拿着三把弯刀。对于粗壮的矮人来说,这点重量实在不算什么。陈唐也是时候离开了,他会跟随矮人们一起去精灵的白银密林。
本来还想用储物戒指帮矮人们拿着武器,但因为阿巴斯再次拒绝了他想要一把火枪的请求,气恼的干脆不吭声,让这些矮冬瓜自己去背吧!
告别了老霍克,和留在镇子里看家
第三十四章 我要学魔法(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