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之改天换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359章 研究新的法律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法律的研究生,惠特尼的这件事情,促使陈康杰开始萌生出要提出相关管理法律法规的问题。

    陈康杰可不仅仅是一名学生和艺人,他还是全国人大代表,有提出相关议案的权利和义务。

    今年四月份,我们国家由四个部门推出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可是,这个办法一方面是涉及面窄,其主要是针对互联网营运场所的,对于互联网上的内容,则是很宽泛的有所涉及。其内容并不详细,漏洞太大。

    其次,这是行政部门的管理办法,而不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其约束性相对有限。

    陈康杰就觉得,他应该主动提出议案,制定出一部比较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互联网管理性法律,不但对营运场所要规定细致,更重要的是,也应该详细精确的去规范互联网上的内容。

    陈康杰作为一名重生者,同时又是最大的互联网幕后老板,对于这个行业的认识,他比当下的几乎所有人都更加深刻。这不法律有他提出并且有他草拟,相信不管是对社会还是对行业展,他都会有一个比较全面的通盘考虑。既不能让互联网的展变得无序,可是又不能打击到互联网经济蓬勃展的积极性。

    另外,这个工作,还能作为陈康杰的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一个课题和学习成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举两得。

    “的确是往上论坛中看到的,我就不能理解,既然你是我的老板,又是才学出众之人,你就给我解释解释吧,让我也学习学习。”

    “我解释不了,我也没有必要解释,你更加没有必要学习......你只要知道,那不是什么好话,是骂人的就行了。”陈康杰

第2359章 研究新的法律(2/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