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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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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找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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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完全卸掉这一击的力道,那赤衫少年虽然飞得不远,重重地撞到山上之后,脸上由白变红由红变青,最后硬是憋得头上青筋蹦起,好半天才平缓下来。

    一口血都到嗓子眼了,被他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他把血咽下去了,但是陈太忠看出来了——无非就是个初阶玉仙做的护符!

    若是中阶玉仙做的护符,那就是精血用得少了!

    护符这种玩意儿,遇得多了,也就看出门道了——陈太忠遇到过太多的护符。

    这不是说他运气有多糟糕,虽然他的运气也确实够糟糕的,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遇到那些来头大的主儿,他一般不会退缩,总要硬碰一下,如此一来,当然会遇到很多护符。

    那少年一口血咽下去,还没来得及说话,一道白光又打了过来,“我管你是谁,滚!”

    这一下,护符的白光微微闪了一下,直接碎掉了,而那少年又重重地撞在山崖上,登时口吐鲜血,晕了过去。

    陈太忠看也不看他一眼,走上前,捡起掉落在地的青色小伞,微微颔首,“这玩意儿有点意思啊,笑梦……送你了!”

    “这是方真人送给小主人的,”一个低阶天仙没命地扑了过来,“你们竟然敢强抢?”

    “滚!”言笑梦身形一闪,冲着此人裆下就是重重的一脚。

    天仙打斗,用拳脚的时候很少见,因为效果很差,杀伤力也有限,同等情况下,手里哪怕随便拿个兵器,也比肉搏强——起码能破防。

    不过气修的拳脚,不能小看,气修以灵气强横而著称,手脚上的功夫,仅次于体修,一般人还真吃不住。


第六百一十四章 找场子(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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