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不但押韵而且形象生动。一些佼佼者已经渐渐在追赶老板前进的脚步了,就算不用脏字,也能拐弯抹角的把你贬得一文不值。喷得狗血淋头。…
就连其中一个天生有点口吃的巨林野猪小伙子亚当斯,在这方面都表现得身残志坚。通过自己日以继夜的勤学苦练,他已经能够做到在不关键的词语上一跳而过,专门在某些词语上口吃。比如说“日”、“操”这一类的词语。
一般的劫掠团战士骂人,一句顶天了也就日你一次,而亚当斯骂人,一句就要日你千百次。能够把这种先天残缺变成独特的优势,你很难不表扬他这种执着的精神。
这就是劫掠团遗世独立不和世俗同流合清的态度,撼山易,撼劫掠团的整体素质难。从根本上来说。他们听进去了老板的教导。做人来这世间走一遭,为的就是一个回头率和曝光率,混得好点的。也就是留下自己的名号。
作为虚荣心都非常强的劫掠团战士就很赞同老板的观点,他们也觉得人天生就是追名逐利的。他们抛弃了光明正道,选择了旁门左道。青史留名固然不错,可遗臭万年也有着同样的效果。比起青史留名来说,遗臭万年更容易,是要让后世人铭记自己大名的速成之路。
奥老爷子指定会说,这就是一群流.氓,何来素质可言?
但是用已经有了一点走火入魔苗头的皮教头的话来说,他们是一群强悍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流.氓。流得有盐有味。可圈可点;氓得丧心病狂,可歌可泣。
戴维斯想要留住森林狼骑士们的想法只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用一群被负面神曲折磨得够呛的小弟去拦住一群众志成城,战斗力爆棚
第七十七章 劫掠团的素质(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