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自言自语到。
庚岩为此用出了自己最新练成的威力最大的一招——金手狂潮。此招可攻可守,可远功,可进攻,可远妨也可近守。
一只只金色的手掌被庚岩凝聚了起来。这些通体金色手掌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宽有的窄。但是手指甲却都蛮长的。
那些又宽又大的手掌漂浮在庚岩的附近,以起到守卫庚岩的效果,不过嘛,这些完全没有必要。庚岩会那么容易受伤吗?显然不会。于是这些守卫的手掌也就加入了进攻的手掌的行列中,而那些远防的手掌也加入了远攻的手掌当中。
庚岩凝聚出的手掌一个都没有闲着,因为庚岩想要玩近身攻击于是全让它们远攻去了,自己则提着一把自己凝聚的长刀屠杀去了。这些个手掌还蛮好用的,一只只狼就像是风干肉一样被那些金色的手掌撕开。甚至于到了后来,那些个本是防御用的手掌勾在了一起,像一个监狱一样把大部分狼给困在了里面之前的那几只不动手狼终于动手了,中间的一只狼的武魂是一只狼王,而其他的几只狼的武魂则是甲胃的一部分,而它们的武魂正好拼成一副完整的甲胄。奇怪的是,这些狼居然是融入了自己的武魂里面,而不是让自己的武魂和自己合体。然后变成了一只身长四米的,浑身穿着甲胄的威武的狼王。
庚岩也不管这些,飞到了狼王的面前,以及刹那芳华砍向了狼王,狼王一记天赋技能——狼王食月咬向了庚岩。这一招的威力可不小,庚岩的肩膀被咬中,流下了猩红的血液。将庚岩肩膀上的衣服染的通红。这是庚岩大大小小的战斗以来第一次受伤。蛮疼得。
不过这样引起了庚岩的战斗欲望和好奇心,强大的对手
魂兽狼群(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