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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作战计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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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广东国民军教导总队。作为未来广东各县国民军的基本种子。

    朝鲜人队:白马队4个连。

    日本人队:2个连。

    黎苗山地辅助步兵:3个连。

    总参直属兵力

    侦察总局特侦大队:2个分队。

    陆海军和联勤司令部在香港设立联合前指。统一指挥全盘军事行动。

    接着,是关于占领地区行政实施计划的纲要

    要攻占的广东和广西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为25平方公里。人口约为1000万。对这些地区的行政管理,必须紧紧跟在作战后面。联合会议决定了如下的占领地区行政实施计划。

    《两广占领地区行政实施要领》

    第一方针

    对占领地区,暂且实行军事管制,以资恢复治安,迅速获得重要国防资源及确保作战部队的给养。

    第二要领

    一、实行军事管制时暂且利用残存的统治机构和组织,只要其能发挥基本的民事作用。就不要轻易的改动。

    二、军事管制的延续时间,视当地治安情况及民政部门接收能力而定。基本方针是稳定一处,接受一处。具体时间表由元老院指派之民政长指定

    三、在占领地区取得的战利品,应先查封,再由随军的企划院特别搜索队人员清点登记,上报联勤前指,编入物资总体计划。至于作战部队在当地补充给养所需物质,根据上述分配计划,进行账面划拨。对于企划院指令运回的物资。陆海军应予以最大方便。

    四、驿站、驿路、主要桥梁、码头、官署、官仓、义仓等,由占领军管理。

第十一节 作战计划(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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