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的政权显然是不能行政下乡的,而行政下乡这是他们最为看重也是竭力推行的一点。
光靠远处的威慑力就无法有效的行政,少量的干部根本不能沉入基层,一旦触及到地方势力的核心利益,就会被地方势力用暴力或者非暴力的手段“挤”出去。进行一次二次的报复并不能产生长期性的效果。最后就只能对地方势力让步:通过出让部分行政权力来换取地方势力的合作,保证纳税完粮。这无非又是在重蹈唐宋以来政权不下乡的覆辙了。
早在第二次反围剿作战之前,中央政务院就专门组织民政委员会的人员,对战后如何在尽量少派驻军队的前提下保证派出干部能够在当地有效的作为进行了研究。
进行这项研究的人并不是军人,但是研究人员对日本人在东北和华北的治安战和建国之后建立基层政权、肃清土匪的行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之后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完善的县级政权,每个县至少应该有一个县中队能够供县领导直接指挥,这样才能保证最起码的武力威慑和治安。如果不能做到这点,至少要保证在出求救信号之后2~3天内能够有救援部队赶到。
“一个县中队就是一个连,和刚才说得每个县一个步兵连有区别么?”邬德虽然很赞同一个县一个中队的设置,但是这个每县一个中队的布置依然出了企划院原先的打算――尽量减少军队的规模。
“有很大区别。”说话的人是被指派进行这项研究的民政人民委员会的副人民委员刘牧州。一个长着络腮胡的小白脸,举止儒雅,尽管说着一口尽量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不时却会露出苏白的口音。
“县中队是一种地方武
第一百零一节 民政工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