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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群芳寻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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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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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侵占部属利益者,轻微者杖,严重者斩!

    隐情不报,弄虚作假,欺骗上峰者,轻微者杖,严重者斩!

    投敌叛国,临阵脱逃者,本人处斩,全家为奴!

    丢失旗鼓,丢失辎重,全队皆杖!

    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者,杖!

    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者,杖!

    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者,杖!

    军容不整,辱军颜面者,杖!

    联保连坐,凡有将士违犯禁令,同伍有人揭发,就全伍免罪,知道而不揭发,就全伍一齐受罚。从两长到军帅,亦都实行联保连坐,揭发者免罪,知道而不揭发的,与其同罪。

    吕范问道:“何谓杖?”

    金良从一旁拿出一根五尺长五寸粗的枣木大棍,展示给诸位将领们看:“军棍是真正地让将士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并能有所悔悟的东西,而鬼头大刀不是。凡是将士犯下的错误并不致命,可以改正,就责以杖刑,每一杖刑为五十军棍同时降低一级军衔。”

    众将听了金良总结出来的三十条军规,都叹服地点点头,确实很切合中央军目前的需要,如果能够严格执行下来,定会极大地提高中央军的战斗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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