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则入死,
而世间众人,应离神通事,
世间法解难,莫要求神仙,
无能为力时,是自作前缘,
一切福祸事,平心以对之,
趋吉避凶者,贪生而怕死,
坦坦荡荡人,随时赴死期,
贪生怕死者,岂得修真理,
德性之不达,道性之乌有,
生为鬼灵伴,死后伴鬼灵,
世间因缘法,是理不是行,
但以因果缘,自还业为生。
通灵附体之辈,好说因果,好说果位,好说业事,好说神通,彼等不修四禅八定,亦不修持修真正定,学习静坐,而养魂精,或不习法,求财求名,不修离欲,贪婪长生。
彼等所说因果,多为某甲与某乙前世今生有缘等等,或某甲缘何遇今日之事,自以为此是因果,所说果位,乃神通强弱能力之阶位,非为修真之结果,亦非声闻、菩萨等三昧地之境界,乃以其精神力修为而有某某能力,自以为果位,实非道果,乃是神位灵位而已。
彼等好说此业彼业,而实不知大道之业,亦不知圣贤道业,不知圣贤法理,以彼等神通而多闻有知识,若非修道有成者,难以辩服彼等,彼以此为能,以为光耀,好自卖弄。
彼等以通灵之眼,可以见精气之光色,世间万物,不但有表色,亦有精气,精气亦因属性因缘而各自有色,因时量差别,光色亦别,彼等开通灵眼者,自以为超越凡人见识,自以为见诸圣境界,而实是鬼怪精灵境界。
彼等或自修魂灵,能飞游精神于彼精灵界中,能与鬼灵类交流,彼等以此为
第十九章:诸法因缘(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