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潜意识。
政治家、领导者,不外如是。
对于他的这幅作态,白痴只给出了两字评价——无聊。
他对于这个男人了解不少,但也不能称之为详细——约翰尼斯·冯·希克扎尔,极东支部支部长,芬里尔的上级领导者之一,索玛的生父,也是首先发现神谕细胞的几人之一,手段灵活,城府深沉,因妻子的逝去想要改变这个荒唐的世界,是个可敬可怜可恨的人。
简单的开场白后,对话开始。
“首先,可否自我介绍一下?”
“白痴。”
“白先生么,奇特的名字。”该说不愧是约翰尼斯么,居然第一时间就反应了过来,他面色如常道,“那么,作为芬里尔的支部长,我想了解一下,你……到底是什么人。”
开门见山的提问。
“我只是普通人。”
“这样的话,怕是你自己都不信吧。”约翰尼斯淡淡道:“你持有的武器从未见过,即便是在过去文明发展最昌盛的时代也从未有过,能一击就秒杀缚日罗……这比起噬神者更具有重视的价值。”
白痴木然回视:“说到重点上了,你在乎的不是我的身份如何,也不是我的来历,而是我持有的兵器能给你带来多大的价值。”
“你错了,不是给我,而是给全人类,给这个时代带来的价值。”约翰尼斯沉声道:“一个凡人如果可以轻而易举的击杀荒神,那重新建立起我们的文明,也并非难事!”
“说得好。”白痴鼓掌:“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约翰尼斯起身。
“别用什么
010 白痴不懂大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