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扒了他的外套,朝演唱会场地飞奔过去,但很快就慢了下来,现在我的心脏经受不起这样的折腾。
能让我比生命还要看重的东西也只有这个了吧!
在我住在瑞泽家的时候,我们都还很小,有一个女孩子,我们一起长大,他知道我是个男生,但就是没告诉迟钝的瑞泽。
我们三个经常一起玩,青梅竹马竹马,吧!
我一直觉得我喜欢那个女孩,也许是吧!她说好听点就是傲娇,有一次我去她家里玩,她的家人因为害怕被我克死而将我赶了出去。
我走出他家门的时候,她还在朝我大喊。
“我是个长毛控啊,等你长发及腰的时候,我就嫁给你!”
当时心里就在想,这妹子好开放啊!长发及腰啊,那简单,留长发吗!
于是从那个时候我就开始不剪头发了。
但是几年后她走了,离开了这里,再也没回来过,上学后,我也因为长发太麻烦而剪掉了。
最近知道她要回来了是在我变成这副样子之前,感觉被玩了又不是很彻底,当听说她作为乐队主唱秋莎出道要回来的时候,我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不知道她会认得我现在的模样吗?
话说现场来的人好多啊!能抢到一个前排的位置的我是如此幸运。
秋莎一点也没变啊!一个温暖的女孩子,总是在传播爱与正义,却是个长发控,从某种方面来说,我们很像,爱好也一样,性格也相配。
而且唱歌好好听,以前怎么不知道。
秋莎还是那么活泼啊,那么有精神我就放心了。
第十一章 不测(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