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个原因,也已经变成了原则。
在做出这个决定后。刘行心底里也只能对那些即便是爹有妈有都会感觉不如自己有,肯向上、愿奋斗的人在心底深处轻声说一句对不起了……
“那如果在一户人家决定迁徙时,决定出让田产以换取资金去田产价格便宜的地方重新购入呢?太傅可有对策?”接地气的梁兴,在刘行以为可以用法令杜绝“置二代”出现的时候。又提出了一个他的问题来。
卖掉原来所在地的田产,比如太原的百姓将自家田产那长期从朝廷租赁的协议转让出去换取每亩一百五十石的金钱,再用那些钱到五台去买新地,还是会一样变成新的小地主。
同时,更可能将原本田产价格低廉的地区地价拉得价格高涨起来。(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