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就,我现在连自己的姓萧字繁体字都不写,没成想,自己还有个未过门的媳妇,听这意思老丈人家挺有钱的,可愁了愁当前的屋里环境,这事靠谱吗。
仇同棉道,既是早定下来的婚约,孩儿他日一定会履行。如此一来,爹就放心了。
说完,也不待老人继续话语,扶着老人重新躺下,怕话说多了加重病情,连忙出了屋外。
站在那一堆木材旁,望向碧玉蓝天,思绪开始飘向远方。
话说仇同棉原本是一个26岁的标准宅男,大学毕业后就一直未找工作,整日沉迷于网络,要说本事那也是有的,熟读个朝历史,大小论坛浏览无数,什么带着多少士兵,带着多少资源,回到那个战乱朝代,如何发展,兴起时,可于人论上三天三夜。没想三天前本在卧室睡得好好的,夜起上个洗手间,就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地方。
而且还是最不常见的灵魂穿越,关键是,自己的身体没跟来,确是自己才买了一天的手机跟着来到这个朝代,因为刚来的时候拼命用手机拨打110,导致刚来一小时就没电了。为了给自己对前世生活留个念想,仇同棉用陶罐装满了稻米,把手机埋进去了。
处于对这个世界的未知和惶恐,昨天问了一天的人,也没人知道是哪朝那代,估计是个小地方,这在古代,还是很长见的,想起村中无论老幼,只要是男子,皆是留着非常眼熟的猪尾巴鞭子,因缺少化工日常用品,显得格外脏乱而恶心。没有电视剧看的那么清爽飘逸,可还是能猜到,这是清朝年间,就确不知道清朝那个年间。
想起山脚下胡老头说,战乱才过去没多久,但是村中安逸的样子,相必应该是
第一章 初来乍到(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