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在雪之下的苔原开始初露的春色,活动的动物渐多,不过诸多山川仍旧雪覆,不见森林和草原。
而等到了程凡目前的位置,草原已经足够茂盛,绿色的野草长满一片大地,青绿的波涛充满了生机,草叶间有一朵朵小花开遍,灌木正在山岭和原野上发芽,小河湖泊荡漾碧波,再配些天上的蓝天白云,这是一片自然纯净而美好的天地!
在草原和森林交界的灌木丛地带,程凡又遇见了一种生活在北极的动物。
这是一种兔子,体型很大,比寻常家兔要大得多,浑身生覆雪一般的白毛,当它趴在雪中一动不动时,若不仔细观察,还会以为这是一坨普通雪球立在那里。
这兔子学名为北极兔,程凡本是不知晓这个名字,但他将遇到的这种兔子称为“北极兔”,却恰好符合了人类对它们的称呼。
北极兔的体色很容易和环境混杂,难以分辨。
程凡在第一次发现它们时,就是因为远处没有认出,以为那是雪原上下雪后积落的雪球,不以为意,还准备过去踢上一脚。
然而等他走得快要近了,数十团“雪球”突然动了,拔动四腿,在雪地上撒丫子狂奔,瞬间跑了个没影。
他这才明白过来,这丫居然是一种奇葩的兔子。
北极兔成功引起了程凡的兴趣,他连续花了几天时间在灌木丛地带晃悠,追逐兔子,研究兔子,最后……吃掉兔子。
北极兔身体不小,但由于它们脚掌宽且有厚毛,既适应冰冷的雪地,也方便在雪地上奔跑跳动,并且能够有效的减少脚掌的受压程度,而不至于在移动时有太大的下陷问题,因此在雪中速度飞
第三十七章 生命的奇迹(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