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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杆子里出政权,王欢奉为信条。
掌握军队,莫过于培养一批自己信得过的军官,奉自己为魂,将王欢的意志灌输于每一个层面,这样的军队,才可称为王家军。
这批流民来自五湖四海,跟石柱没有关系,一清二白,练出来就是自己的,正是培养亲信的大好时机,所以王欢哪怕百忙之身,也将所有事物甩给了旁人,反正筑城和开田已经上了轨道,按部就班的进行即可,用不着天天看着,脱身而来一门心思的带队开始军训。
这批招募的兵,个个都有家有室,王欢按照职业军人的建军思路,入伍即可分得水田十亩,每月按时给五钱军饷,衣食无忧,忠诚度很有保障,但却个个都是文盲,一二三四都认不全,让王欢很是费了一些力气,光是教他们分清左右就花了一天的功夫,最后没有办法,把每个人的左手左脚都绑上绳子,又用棍子教育了一番,才勉强达到不出现同手同脚叫往左而往右的目的。
马新田像一颗青松般站在队列前面,他是监督官,手上拿着一根木棍,一旦有人出现偷懒的情况,由他负责用大棒纠正。
他困惑的看着挺胸抬头站在前列的王欢,一脸的不解,这样的练兵方式,闻所未闻,难道到了战场上,站着不动比谁站得久就能打胜仗?
一滴汗水顺着脸颊慢慢流畅,皮肤上顿时涌起一股麻痒,王欢眯着眼睛,忍受着身体的疲意和酷热,双手紧贴着裤缝,纹丝不动,待到汗水流到嘴边,他悄悄伸出舌头,将水滴舔入口中,用那略带苦涩的咸味,稍稍驱散脑子里越来越浓的眩晕。
“咚!”
一个队列中的兵直直的倒
第九十八章 练兵(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