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铃木本野先生是在7点20左右离开了舞会中心,但离开的时间,是少于五分钟的。就在刚才,我的朋友从铃木夫妇之前所待的侧厅,跑上餐楼来,再又跑回去,一共耗时4分13秒!那么请问,一个年轻力盛的小男孩尚且如此,体型高大且年老的铃木先生,又如何能在短短的五分钟内往返,并毫不喘气地完成凶案现场的布置呢!”男人提高了自己的音量,以期所有人都能非常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声音,但他的视线却一直停留在佐藤美菜的身上。
“也就是说,铃木本野先生的不在场证明是成立的?”,这时,人群中,一个女人插话了,是千叶幸子。
“你很聪明,女士,但是,这一个案件比较特殊呢,有在场证明的人反而可以排除嫌疑。我们往往会认为,一个案件的实施,必须要有可以作案的时间,铃木本野先生确实不可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跑到餐厅在死者的茶杯口上涂毒,但从现场的证物的化验结果来看,有毒物反应的,除了茶杯口,还有死者手中的烟蒂,以及茶杯的杯柄两处。即是说,真正携带毒物的,是死者的手,或者,是死者的手必须会触碰到的某一样东西”。
“但就在之前,偶然的,我在死者的衣服上发现有一块棕黑色的酱汁的痕迹,且根据酱汁的扩散及衣服周边的沾染情况来看,死者曾经用过某样东西对其进行擦拭。然而,大家请仔细看一下,死者所坐的位置,桌上的物件,毫无缺少!”,男人边说边走到了铃木岱美的座位旁边,以手示意大家仔细查看一番。
“而且,并没有在其他任何地方找到类似的痕迹,所以可以断定,死者所用来进行擦拭行为的是她自己随身携带的某种东西。
第十章 所谓真凶(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