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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皇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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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十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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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律减死一等,以显圣天子之仁德……最后才说自己最近在广阳审破侯强一案,这些人的罪行实在是不容赦免,于是自己先一步行动,把这些人给砍了,至于自己是不是有罪,刘备把卷宗附录于后,请圣天子与三公看完之后再论。

    这份奏章,在朝堂引起的反响可不小。这是国朝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人明文提出一些死囚是不应该赦免的,当然,皇帝说的大赦天下独不赦党人这个不算。无数大臣觉得刘备此条建议好极了,尤其是明律法的。这对国朝的律法建设的推动,好处十分明显。

    于是,在看完刘备呈上的卷宗之后,经过短暂的思考,以三公为首,无数大臣附议,劝进天子,同意刘备的所请,赦免刘备的行为。并就刘备所提出的不赦之罪进行大范围的深入讨论。争取能够明文规定下来,哪些罪行确实是不能赦免的。

    其时,曹节已逝,张让、赵忠等人与刘备素无过节,虽然刘备一直举着反宦官的大旗,但放眼朝中,哪个大臣不反宦官。所以既然事不关己,他们也就没打算阻拦,他们也很忙的,那么多事,不可能什么事都要去管一下,不然不是累死就是被群臣围殴死。

    皇帝一看,觉得好像很有道理哦,就像刘备在奏章里说的,有人造反被判了死刑,难道大赦天下也要放了?这大大的不妙,这简直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嘛,于是下旨,让群臣廷议。

    大臣们议论纷纷,连续二三天,总算把这不赦之罪给弄了个雏形出来,不赦之罪如下:一,谋反,这都要推翻朝廷了,还能放过你?二,谋大逆,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墓和宫殿,这种无法无天的,见一个杀一个。三,谋叛,背叛朝廷的,比如说在官却

第六十四章 十恶不赦(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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