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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港岛电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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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节操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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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别人的货我借来用一用,那样的话二不二手货全无所谓了。”

    蒋志强闻言大乐。

    实际上,吴孝祖真的不是装穷,他是真穷。

    票房分成一共150万,初次分成大约50万,剩余的100万连影子都还未看到。原本一个月,但看情形1986年能结清就阿弥陀佛了。

    当然,吴孝祖也没怀疑蒋志强贪下这笔钱。如果蒋志强如此短视,只能怪吴孝祖有眼无珠,怪不得别人。

    真当吴导演不想站在大落地窗前,俯视全港,真皮座椅上一边嘴里叼着雪茄,一边下面被叼水烟?办公桌比双人床还宽……

    可惜,这都是想想而已。

    第一笔50万资金到账,吴孝祖要投给邱立涛10万作为影片投资,又要拿出20万做自己影片的拍摄资金。只剩下20万,还要留作急用。哪里还TM有钱来置办公司?

    吴孝祖当初收了20万的红包,但这属于私人收入,不划入公司账里。包括肥成、罗东、苏黎耀他们的红包皆如此。最起码个人所得和公司盈利要分得清吧?

    很多人办公司,连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都分不开,试问一句,你以为税务系统你家开的?就算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皆为同一个人,但该分清一样要分清。

    毕竟吴孝祖开的是正经的电影公司,不是农家乐。

    殊不知他这正经电影公司的规模和框架还不如一户农家乐呢!

    况且对吴孝祖来说,办公室也好,公司也罢,都是旁枝末节。一个导演或者说一个电影人,想要真正的得到行业和投资者的尊重,最大的资本就是好作品和好成绩。



第五十三章 节操何在?(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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