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天地文理为乱之机。文思安安,光被四表,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六府三事,无相夺伦,百谷用成,兆民用康。昏主邪臣,法令不一,重赋苛政,上下相蒙,懿戚贵臣,骄奢淫纵,酣酒嗜音,峻宇雕墙,百姓流亡,思乱怨上。我以此时物文理为理乱之机也。
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期其圣,我以不期其胜。
注:贤哲之心,深妙难测。由巢之迹,人或窥之。至于阴变无方,自机转而不穷之,智人岂虞之。以迹度心,乃为愚者也。
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入封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黄帝》注二
[唐]张果
黄帝叙
《阴符》自黄帝有之,盖圣人体天用道之机也。《经》曰:得机者万变而愈盛,以至于王;失机者万变而愈衰,以至于亡。厥后伊吕得其末分,犹足以拯生灵,况圣人乎?其文简,其义玄。凡有先圣数家注解,互相隐显。后学难精,虽有所主者,若登天无阶耳。近代李筌,假托妖巫,妄为注述,徒参人事,殊紊至源。不惭窥管之微,辄呈酌海之见。使小人窃窥,自谓得天机也。悲哉!臣固愚昧,尝谓不然。朝愿闻道,夕死无悔。偶于道经藏中得《阴符传》,不知何代人制也。词理玄邈,如契自然。臣遂编之,附而入注。冀将来之君子,不失道旨。
黄帝
经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阴符经(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