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人的矫情和小气,而那些从未活出自己分量的女人,大多是骨子里就没有被好好养成知性脾气,要么太粗糙,要么太不把自己当女人尊重。
书桃对着镜中的自己,姣好面容,却还是感觉不满。她潜意识中觉得,无论是煮鹤焚琴的极雅,还是酒池肉林的极奢,只要女人施粉黛于人面,变幻莫测的表情里,跳脱出来的却只有“庸俗”二字。
但男人喜欢浓妆艳抹的女人,毕竟女人就该像明朝烟花巷里头戴玉玲珑的鸡,瞥一眼,呼吸一阵香气,便是万重山水,不惧无路的冲闯。可几番沦落流离后,却落不得一丝一毫在男人心上,最后还被怪罪成红颜祸水,就像那姹紫嫣红的粉黛,最终还是会被洗去,被男人将其弃于梦魇之中。或许更为可悲,别说是梦,即便是成为男人的噩梦,都没有资格。她最终还是敌不过自己内心的挣扎,甭管被冠以什么样不堪的名号,起码那一刻自己是美过的。
她不紧不慢地描眉画唇,极力将妆容施展到极致,才敢出门见人。不论这女人生得如何天生丽质,只要沾上化妆这事,便没完没了。自信和自知完完全全被这些油彩粉末盖得模糊不得,有时真还分不清没化妆的自己和化了妆的自己,哪个才是真的自己。
夜晚时分,化好妆的她摇曳着来到立轩所说的酒吧,信步上了二楼。不远处,昏黄灯光下,一个男子面朝笔记本电脑,屏幕呼呼闪烁的光亮刷白了他的脸。
这就是立轩,自认识以来,从未改变过最初见面时的模样,他算是男人之中不易老去的那一类。他对面坐着一个女人,身材微胖,脸似鹅蛋,不时拿起手中的饮料,自顾自地喝着,两人都默默无语。
004:好酒(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