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用盐腌人尸作随军干粮,编者还首创了一个成语叫“敲骨吸髓”,来形容这种极度饥饿下的极度残忍。
到了宋朝,史书中吃人的记载越加细密。庄绰的《鸡肋编》:人们把人肉按品质分了三六九等。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小孩叫做“和骨烂”,还有“两脚羊”。
《南村辍耕录》则绘声绘色地记载了怎样把人捆了,先用开水烫过,再用竹扫帚刮去苦皮,怎样扔到大锅里活煮,怎样盐腌了挂起来风干制腊。这肉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想肉”,就是吃了还想吃的意思。
明朝末年,伴随着大旱,蝗灾、瘟疫、兵灾的蔓延,吃人的现象一点也不比前朝少。吃人或是为了猎奇,或是真的觉得味道好,或是充做军粮,或只是单纯地为饥饿所驱。
《鸡肋编》述了,北宋末年,人肉的价钱是贱于猪狗的。一个肥壮者,全身煮熟,用烟熏,做成腊人了,整个卖不过十五千;而一斗米就要卖到几十千,还买不到。到了明末,中原饥荒时羊肉卖到200钱一斤,人肉却只要100钱。四川大饥荒,连粗米一斗都要二十金,肉更是无价。有人怀里抱着几百金,不想吃人肉,只求吃个饱肚,却只能活活饿死。
这种历史最黑暗的一幕幕浮过我的眼前,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还有一些种族吃人,只不过为了获得死者的能力。因此他们食人之前要进行隆重的仪式,在一套接着一套仪式之后,开始吃人,通过肉体剥夺人的灵魂!
而这种鳄面纹,代表一种力量。食人族相信吃下人的肉体,便可获得人的能量。吃人对他们来说
第0125章,食人族(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