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们实验要开始用这块地方作为实习场地。”
实习个P啊,练胆用的!
那俩人看看这只花公鸡,男的拉上女的手飞快地跑掉了。
花公鸡一脸不爽地看着我们,胜武双手抱臂,“说吧,刚才走掉那男的,还有你,是哪儿来的,你连他都打不过,更不可能打得过我们!别说我们实验的不敢打架,我们想打,那也得有对手是不是?我跟他,”胜武指指我,“从小练到大,你这么一丢丢力气,还不够我推两下的。”
花公鸡脸色变了变,最后才说明,他原先是深东的,辍学有两年了,每天打鸡骂狗跟社会上的渣滓在一起,混得已经灰不溜秋,看不出原来颜色。
原来他是出来混社会的!
在我的印象中,混社会的,普遍年纪不大,全部都留着桀骜不驯的鸡冠头,染得五颜六色跟八国联军似的,说不完的黄段子,打不完的抢场架,护不完的新小弟,这个人没有染发,没有穿什么特别扎眼的衣裤,除了红帽子跟火车站送行李的有得一拼外,别的都很普通。
我细细打量这只花公鸡,其实他的眉眼长得很不错,但由于他身上的戾气,让人觉得很扎手扎脚,就象碰到荆棘一样,如果他整个人的气度稍微绵软一点,很容易让人误会他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花公鸡还说明,他们来这儿,是上上次校运会时,他们的邻居摔伤了,算是送那邻居来学校看校运会,无意间发现这个地方,于是常常来这儿作为他的秘密基地,在被人追打得无处可逃时,他也会在这儿过夜,他只带过自己的马子过来,但现在这里被另一个人发现,怒火中烧,但是他没想到对方出手很厉害,
第六百三十二章 花公鸡(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