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
这人竟是把一块铁面具烙在了自己脸上!对自己都这么狠,怪不得对他人会那么残忍。自知无法从他口中问出一句话的苟苛,一手拿起钢弩对准了男子血肉模糊的脸,决定不再让他遭受更多的痛苦。
铁面男有自己的坚持,苟苛何尝不是呢。
苟苛想起不知道是那本书上说过,如果为了吃饭,哪怕收割上千株小麦生命,也是符合道德的;而若只是因为无聊,哪怕只是割伤了一株幼苗,那也是不符合道德的,因为前者是为了生存不得已为之,而后者则是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伤害了无辜的生命。
而对苟苛来说,末世以来一直纠结的杀人与否的问题此刻也想清楚了答案,如果是为了生存,那么杀人也是必须考虑在内的选项,但在杀死对方的时候,不能以娱乐或是以牙还牙式的报复之类的原因,让对方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苟苛选择法学是因为对正义的追求,现在末世降临,法律无人执行,苟苛不得不去杀人。对苟苛来说,为了不让自己在杀戮中变得嗜血而走向正义的反面,这是最后的界限。
哪怕是恨意再深,怒意再高,也必须坚守的,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