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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的13张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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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深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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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月后见一切都平安无事后,在宋瑜、张磊、黑子、王强、张大根5人的第二次行动中,他们在同样的地段采取了新的行动。

    这一回,他们共从一名穿着洋气的女性身上,抢到了600块钱,以及一枚金戒指和一对儿金耳环!

    600块钱,王强和张大根每人分到了100元,张磊和黑子各分到50元。宋瑜一人由于出谋又出力,加之本身就是他们的老大,自然要分的多一点。

    而这回换成了张磊和黑子负责接应,宋瑜也要带王强和张大根拥有些实战经验。

    同时,宋瑜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一方面让那2人心里平衡一下,再有就是如果被逮到坐牢判刑的话,除他之外,其余4人都是一样的刑罚。

    大家都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

    至于那对儿金耳环和金戒指,按当时市价,再卖给黑市的二道贩子手里销赃,又获得了500块钱的“利润”。

    宋瑜本着钱到手就立马分的原则,又分给了张磊和黑子每人50块,王强和张大根各100,其余的200块归宋瑜自己所有。

    同时,宋瑜又给家里写信寄去了300,在信上说,这是他在定海市找到了好工作,老板给的一部分工钱。

    其实是他宋瑜自己当上了“老板”。

    随后又过了,到了12月底的时候,宋瑜他们打算进行本年度的最后一票。

    平常白天的时候,宋瑜也不让4名小弟游手好闲,毕竟他们所抢的钱并不够支撑他们日常的挑费,白天该工作还是要工作的。

    这点小钱对于宋瑜5人而言,也只能算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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