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决赛。这样是一种相对比较公平的赛制。当然,公平不是绝对的。因为抽签可能会让两个强者相遇,但总归是相对公平的。反正比我手里的赛制表公平的多。
没有参加后半程的人,手里没有这种册子,只能从外面广场的牌子上去看。即便如此,也引发了不少议论。
简单说来,出场数目的多少,跟前半程的成绩是挂钩的。
之前说过,每个小项的前三名有资格进入下半程比赛。但是第一轮只有第三名参加,第一名和第二名轮空。这里又有问题了,每个小项的第三名和第二名人数是相等的,如何安排?
这里赛制又说了,是逐轮抽签制,明白了吧。
第一轮是所有第三名,抽签。然后对战。胜出者,第二轮和所有第二名混在一起,抽签,然后对战。胜出者和所有第一名混在一起,抽签,对战。如此,决出十六强。
十六强才有资格进入真正的决赛圈。
真正进入决赛圈的这些人,才有资格通过比赛进行排名。没有进入真正决赛的这些,不用再通过比赛,你也不能决定自己的排名,你的排名是由裁判打分,按照分数从上往下来的。每场比赛设七个裁判。
明白了吧。
换句话说,你进了前十六强,才能再通过比赛证明自己,进不了?抱歉,那你的排名就由不得你了。
其实,我对这种赛制还是挺赞赏的。至少他给了第三名更多的出场机会,也就更有时间充分证明自己。但,体力呢?凡事各有利弊。
另外……这进入决赛圈的十六强,也并非就直接参加八分之一决赛。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不合理赛制(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