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事,你还罗嗦问那么多问题,要是别人早就急着点头答应了。”
金允浩笑了笑,没说话,因为他检察官的身份,遇到这种事情不得不慎重一些。
韩国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中。明文规定:各级公务员本人禁止经商、本人及配偶的财产情况必须申报,高级公务员直系亲属财产也必须申报。
同时设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并制定详细的惩戒规定。
上世纪末,韩国国会又通过了《公职人员伦理法》。其三大主要制度是公职财产登记制度、礼物申报制度与就业制度。
其中主要一条法案就是高级公务员的财产必须向社会公开。
检察官属于高级公务员,因此,他们本人不得经商,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的财产情况也要申报、登记,并且向外界公开。
如此。金允浩只能让妹妹金允曦出面,作为代表人,并且公司成立后,也要向大检察厅和相关监督机构申报,公开公司的必要财务状况。
如此操作虽然有掩耳盗铃之嫌,但是大家都是如此,富人阶级的检察官家中长辈也经商,也是这么做。因此,金允浩如此做法也不算特殊。
所以,在种种限制条件下。他必须慎重考虑。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让敌人抓到把柄。
“今年12月份我会筹足资金,以我妹妹的名义将这部分股票买过来。”金允浩说道。
“你妹妹?你还有妹妹?快介绍给我认识认识,我就喜欢妹妹!”朴一天搓着大腿,兴奋的叫道,完全忽略了重点内容。
金允浩冷笑了一声:“介绍给你认识?羊入虎口么?敢打我妹妹的主意
二百三十三章 制作‘节目’的想法(二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