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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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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另外听学校说,她是单亲家庭,由父亲带大,他父亲平时也不怎么管她。给她父亲打电话,电话欠费关机,也联系不到。这些信息我有向警方提起过。”

    听到这段信息,申东海立马重新翻看卷宗,确认里面并没有提及这个见高贤贞女生的信息。

    金允浩仔细的看过两遍卷宗,相关信息已经全部记录在脑海中。他根本不用去重新查看卷宗,也知道里面没有相关信息。

    看来是警方做的手脚啊。金允浩瞬间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警方将案件移交给检察官有三种情况。

    一、警方审查后结束的刑事案件,此类案件移交给检察官,检察官复审,然后对涉案人提起公诉。

    此类案件结束后,其主要功劳都归警方所有,检察官充当的只是起诉人角色。

    二、案件社会影响巨大,比如其中涉及到政府高官,或是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等,直接由检察官负责,警方协助。

    此类案件功劳、责任全部在检察官身上,与警方瓜葛不大。

    三、检察官认为有必要亲自审理的案件,例如检察官正在办理一宗集团贩毒案,如果警方办理的案件于此有关,检察官可以向警方提出要求,强制接管办案权。

    第三种情况,在法律界定上含糊不清,完全是看检察官的主观意识。

    这也是检察官和警方最大的矛盾所在——抢夺案件的完成办理权。或者说,抢夺破案后的功劳。

    金允浩手中的这个案件就属于第三种情况,是罗文山仰仗这检察官的身份,从警方手中硬‘抢’过来的。

    对于案件被‘抢’,警方

第一百零六章 走访调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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