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群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
1521年,萨摩“以劲兵三千入其国,掳其王,迁其宗器,大掠而去”。当时琉球王侍从写的《喜安日记》记载:“有如家家日记,代代文书,七珍万宝,尽失无遗!”萨军将琉球王尚宁等百余人俘至鹿儿岛,达三年五个月,逼迫尚宁王屈辱地承认向其“进贡”。同时还强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岛。但即便如此,也尚未改变中琉关系。
1522年,日本借琉球使者到访日本之际,突然强制“册封”琉球国王为藩王,并列入所谓“华族”。这是维新政府强行改变日琉关系的第一步。而这些行径,当时都是暗中进行,对中国隐瞒的。从此,琉球便成为了所谓“日明两属”。1523年1月,一艘琉球渔船遇台风漂到了台湾,被高山族土著枭首。余者侥幸生还,本来是一件小事,可是日本萨摩藩藩主不知好歹,居然想出兵入寇明朝,为其讨还公道。
1523年,《大明日报》刊载《论本要约琉球》一文:
(琉球)世世臣服本朝,朝贡不绝未尝有失臣事之义。
日国多方伺隙而琉球尚难为楚至从楚、晋至从晋之谋,然经日夕诱胁,国小民贫势将坐困,又不得不改辄。而东况日人累年台湾一役,以琉球遭风,难民被生番谋杀,藉词诘问,以媚琉球。虽琉球守恭顺之义,难民被杀未尝求恤于天朝,日本从中谀奉代鸣不平,实为多事而究之,受恩不感,又易启强邻恩逞之心,不得不感激而从之。自此与中国通商好使闻往来而于中朝,则仍守礼仪恭顺不渝两受其盟。
当中国与日本和好之际固无虑,况日本自命强大,则以海岛小邦俨然厕衣裳之会为许男可也,
第十四章征服小琉球(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