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各地严查治安,不允许出现任何理由的滋衅闹事,一有发现,则你们这一族的人就休想再有资格去争地……
而在此过程中,对于已经闹出来的案件,经上报领主后,便由美莎亲自择选,就从中选出几件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譬如各说各有理、争议很大是非难断的;再或者是具有典型性、普遍性意义的,就像各族宗教信仰中与法典规章存在冲突的地方。举个例子:法典规定不可奸/淫/幼童,而在有些民族的信仰中却特别崇尚以幼童尤其是女童去侍奉神庙,称为圣女,而实则根本都是被祭司以敬神名义/亵/玩/糟蹋的对象。再譬如,法典规定的继承法则中,长子最尊最大,理应是顶门立户继承一切;而在有些民族中,就像迦南人,却有着千百年来以长子献祭的传统。正因头生的孩子最尊贵洁净,所以必须献给神,说穿了就是会把头生的小婴儿活活烧死。如此种种,由种族信仰、观念差异引发冲突,就有人因此指责他们这一族根本无权在哈尔帕兴建神庙,因为他们的信仰本身就是犯罪,不容推崇。而这样的指责,又到底该算是诋毁攻击呢,还是纯粹的实话实说?
诸如此类的典型案例,美莎择类拣选,专门拿出来写成公开传向各地的文告,由全民都参与进来公开讨论,就看看最终会是怎样的舆论风向。一时间,哈尔帕遍地热闹开锅,这不仅是给平民百姓提供了大把饭后谈资,更是在洞察人心好恶所向,同时更断绝了强权强势者以势压人、扰乱司法公正而故意制造冤案的空间,如此等到综合舆论、最终判案结果出来,也就不至于再闹出违逆人心的恶判,而再等发生类似案件时,也算是有了可以拿来参照的最有权威性的经典样本。
NO.4-218 奸商(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