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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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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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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垦种,获得粮食的最有效手段。

    姬平对屯田自然早有考虑过,但其中许多细节和操作方式他却不尽熟悉,没想到韩浩却似乎对屯田颇为通晓,当下与韩浩进行了一番深谈。

    第二天,姬平便任命韩浩为典农校尉,主管屯田,直接听命于他,将河内各处无主的土地和荒地收为官有,进行屯田。

    不过他否定了韩浩强迫百姓屯田的想法,将方式定为招募屯田,五十人为一屯,屯官发放工具和种子,集体劳作。

    对于屯田的收成,韩浩提出了三种分配方式:

    第一种是劳役地租,收获除供屯户食用外,全部交官。

    第二种是分成制实物地租,根据是否使用官牛确定分配比例。

    还有一种是定额实物租,根据人或亩收取固定数额的粮食。

    姬平采用了第二种方法,第一种是对百姓完全的剥削,第三种如果遇到丰年还好,遇到灾年百姓的负担也会很重。

    而第二种,按比例分最为合理,可以激发百姓的积极性,即便后世的很多领域都是这种模式。

    韩浩提出的比例是使用官牛者,其收获官六民四,用私牛的,对半分。

    姬平沉吟后,将比例定为使用官牛者,官民对分,使用私牛者,官四民六,而且免去屯民的力役。

    力役,与田赋、算赋和口赋一样,是百姓的赋役之一,也称为徭役,起于先秦,两汉沿袭,是征发百姓所服的无偿劳役。每个傅籍男子每年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服一个月力役,包括造桥修路、治理河渠、转输漕谷等,但实际上力役往往超过一个月,甚至常有地方官滥发力役。


第一百一十章 屯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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