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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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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市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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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到数十刀之多,最多居然刺了近40刀。显然,这个凶手不但凶残,而且非常变态。他极为仇视女性,用如此残忍的作案手段进行发泄。他作案的目的就是将受害者****后残杀,或者杀害以后再****,他从作案开始就没想过留一个活口。

    下面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9起案件:

    1、1988年5月26日17时许。居住在Y市白银区永丰街接177-1号的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之上,下身****,上身共有刀伤26处”。

    2、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Y市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简称94.7.27案件),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3、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白银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CM的皮肉缺失”。

    4、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6号的女青年邓某被害还于家中(简称98.1.19案件),被害时27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上衣被推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及背部有30X24CM的皮肉缺失”。

    5、1998年

Y市旧案(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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