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常乐则负责给鱼缸里加水,倒氢氧化钠,然后两人再合力将尸体一一扔进去。做完这一切后。蹑手蹑脚的离开。
弃尸的地点,是他们千挑万选后选中的,一楼把边儿,没有物业。没有监控,因为以前出过事,所以一直没人住。他们觉得当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早就变成一副骨架了,那时神仙也查不出来到底死者是谁。退一万步说就算查出来了,李扬估计也早已经远走高飞,隐姓埋名重新开始了,还哪里去寻人去。
没想到不过转了天,出租屋却因为遭遇意外失火,三具尸体被提前发现,打烂了李扬好一手如意算盘。他开始着手准备离开C市,也嘱咐应常乐尽快收拾东西,应常乐当着他的面答应的好好的,不到两天时间却突然变卦。而且支吾了半天也没有说明白到底因为什么,最后李扬逼得急了,应常乐一咬牙一跺脚扔下一句“反正我是不走了,大哥自己走吧”,转身一阵风似的跑了,把李扬气了个倒仰,暗骂自己当初有眼无珠,看错了人,居然养了这么一群白眼狼。
一不做二不休,多杀一个对李扬来说根本没什么区别。应常乐是最后一个得知当初他所作所为的人,死了也好,他就能完全放下心来。
应常乐软弱了一辈子,当了李扬一辈子的应声虫。他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现在李扬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他觉得太恐怖了。那么多年的兄弟,只不过是不愿意跟着他一起走抛妻弃子而已,算什么大罪过呢?可是李扬眼都不眨一下,就痛下杀手杀害他们。只为了杜绝那么点可怜的几乎没有的被这些兄弟供出去的可能。
他也不想一想,现在他们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谁还愿意翻出那些陈芝麻烂谷
都是祸害(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