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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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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H市的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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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方便。

    四点,文沫推着罗沁到了南站,等车时拿出资料先简单看一下。

    两起案件,助燃剂都是汽油,点火工具是随便哪个商店都能买到的1元一个的打火机,两处纵火地点都人烟稀少,而且两次纵火后,凶手都留在了现场,最恶劣的是,他还拍摄下了两次纵火杀人的完整过程。

    虽然还没看到视频,但从资料里,文沫已经能明白H市警方如此急切邀请他们介入的原因了。

    咱们国家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出现过连环纵火犯。哪种为了报复点着别人家的罪犯从动机上来分析,只能算是故意杀人,还达不到纵火罪的标准。

    纵火罪——更准确一点,在我们法律中被定义为放火罪。其实是有些严格的界定标准的。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有两点: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是属于刑法规定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只要年满14周岁,就会受到刑法处罚的几种特定暴力犯罪行为之一。

    纵火犯的一般心理分析已经被国际社会达成共识:九成以上为男性,幼年经历悲惨,极度没有安全感,低龄出现虐杀动物行为以及轻微纵火,在不适宜的年龄有着尿床的毛病,敏感,内向,身材不够强壮,现实生活不如意,长期心理失衡,以纵火来达到掌控和主宰的目的,实现他在社会生活中从来没有实现过的精神诉求。

    纵火犯在常规社会生活中常常表现得很顺从,他们一般没有社会地位,从事收入低下的工作,不被人重视,在别人看来,他是个老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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