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句说说的枪还百战之王,但是要把枪练好还真不容易,程怀亮没有马上做决定,又到处都逛了逛,但是心里却一直念着那把枪。
到了最后程怀亮忍不可忍,走了回去,拿起武器架上的长枪,轻轻的在枪身上来回的抚摸着,给自己的感觉好像是自己的情人一样,那么的让人舒服。
枪没有名字,程怀亮给他起个名字,赤樱!
程怀亮决定就用他了,大不了以后自己多练习练习,再说了用枪也蛮帅的嘛。
选好了武器,又到甲胄那边选了一套暗灰色的甲胄,这盔甲比较的柔软,只覆盖住了身上比较重要的部位,对身体的灵活性没有一点点影响。
程怀亮选择好了兵器,这才注意其他的人选了什么。
大个人如其名选择了一个狼牙棒,程怀亮估摸着起码八九十斤。这玩意儿可是挨着就伤,碰着就亡啊。
偷儿背上背了一把弓,手里拿来了一把剑,脚踝两边居然一边插了一把匕首。
老烟头选择了刀,两把匕首,狗子选择了一把长剑,酒鬼居然选择斧子,铁匠选择了一把锤子,狗蛋居然选择了一把大剪刀?难道准备去剪别人的脖子?
除了程怀亮和大个以外,他们每个人都背了一把弓,唐朝的府兵用的武器五花八门的,自己喜欢什么就用什么,怎么能有效打击敌人就用什么手段,跟其他朝代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对阵大唐的府兵是让人很头疼的,他们往往不会按照常理出牌。
当他们从军需处回去的时候,程怀亮等人哪儿都没有去,就在自己的营地门口练习刚到手的武器,刀剑不需要练的话你找了一个靶子在哪儿练射
115 赤樱枪(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