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地位不高,不能成为这种非法行为的保护伞。
徐元佐则是钻了大明法律和风俗的漏洞:过继。
大明是个重法统不重血统的社会,过继的儿子就跟亲身儿子一样。当年世宗嘉靖皇帝闹大礼仪,说穿了就是争个说法:自己到底是谁的儿子。
徐元佐回避了利益焦点,直接从过继入手,确定了继子的权利义务,诸如仍旧在本家祭祀,仍旧是本家的排谱,对陆夫子这位“父亲”的遗产没有继承权……形成了一个“过而不继”法律状态。
这些文件陆夫子并没有全部看完,他只是挑了自己有所顾虑的问题看了看,见徐元佐安排得十分妥当,便没了最后的顾虑。
族长儿子多,倒是不在乎过继出去一个两个。他又听徐元佐仔细介绍了今后的状态,见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心中也是安定,立刻就叫了个儿子出来,跟他说了这事。
那位陆氏本家已经四十多岁,平日也在外走动,不少乡邻收了丝织了布,都委托他去发卖。一者是他本分诚实,一者也是他见多识广,不会被人骗。
所以此人听了个大概,就知道此事可行,当即给陆夫子磕头,叫了父亲大人,对自己的生身父亲却还是叫爹,并不用改口。
又坐了些许时候,乡老也来了。
陆夫子与族长只说了过继的事,并没有谈及其他。乡老也不多问,只当陆夫子生不出儿子承祧香火,爽快地作为中见人签字落印。完成手续之后,拿了自己的谢仪便走。
徐元佐心中感叹,这个时代连讨价还价都如此爽快,还真是资本主义吐出萌芽的时代啊!
所有文书事宜签订
第八章 难度与价值(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