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故旧好友闻讯纷纷前来祝贺,傅西山自告奋勇为亭子题字。傅西山出身将门,但自幼受塾师严格督导,字写的还是蛮不错的,比李默强了不知多少倍。
落笔已成,众人赶上去一阵吹捧,又有翰林院学士马山作文以纪念。
马山素有才名,出手的确不凡,文成众人诵读再三,纷纷叫好,闹哄哄的又嚷着叫李默做首诗出来,这可难坏了李默,他不要说作诗就是吟诗也吃力。
被众人纠缠的无可奈何,只得咬咬牙剽窃刘禹锡的一首《望洞庭》,希望能蒙混过关。
诗曰:
湖光秋月两相和,
潭面无风镜未磨。
遥望镜湖山水翠,
白银盘里一馍馍。
诗成,李默哈哈大笑,他把刘诗最后一句里“青螺”改成了“馍馍”,押韵却有些胡闹,以此掩饰他心里的怯。
众皆大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着实没想到李默竟然真的会作诗,而且似乎还很押韵,这太不可思议了,堂堂一品大将军李默竟然会作诗,而且有模有样,每一行都是七个字,四七三十八,平仄押韵,有模有样,这太神奇,简直是莫名其妙。
至于诗的意境如何,他们倒无从判断,他们也不在乎,因为能把诗做出来本身就是一件很惊悚的事。
有一个人却是大惊失色,翰林学士马山。
他是一个文人,一个才华横溢的文人,在诗词方面造诣颇深,自然能掂量出李默这诗的分量,虽说最后的“馍馍”出来的有些突兀,坏了不少事,但整体架构和意境在那摆着,这绝对是一首上乘佳作。这真的是李默即兴之作,
第309章 大将军原来是个诗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