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同时,马上委派专门律师,走法律程序,对无良公司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名誉,及时终止损失。
但是对方是大名鼎鼎的向氏集团,面对这样的冒用者,想要解决问题,就要麻烦很多了。
这样的公司,体量巨大,它既然敢公开冒用名义,就不怕被告。对方有强大的律师团,可以应付和拖延诉讼的进程,它甚至能够反过来,拿出一些证据,或者一些给人感觉很站得住脚的说法,让人觉得他们才是有理的一方。
就算最后证明,他们拿出的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并不真的合理,但是在舆论上面,他们前期给人的合理印象,会让他们占据很大优势,而且能够拖延很长时间。
在这期间,苏慕娥会一直蒙受损失和负面攻击,始终处于不利的局面。
退一步讲,就算告成功了,双方在人前撕破了脸,那么以后,就会成为真正的敌人。
向氏这样的集团企业,手中的资源渠道无数,得罪了他们,说是得罪了半个娱乐圈也不为过。
在娱乐这样人脉可以决定成败与事业高度的地方,得罪一个关键的人物,在业内都有可能变得举步维艰,得罪上这样一个庞大的公司,以后肯定处处艰难。
他们需要想一个既能维护自身利益,不被侵害权益,又能够避免双方将脸撕破,彻底变成敌人的办法。
在经过一系列探讨之后,耿哲发表了自己认为可行的处理方案。
“正面硬碰硬,肯定是不明智,向氏这样的公司,不能轻易得罪。但是也不能就这么忍了,否则第一,我们对其他合作方没有办法交代,第二,被
第295章 策划反击(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