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不违法,那么一般普通的混混,就依然还是招惹他程潇不起,也不可能没事去招惹。
当然,特殊情况可以除外。
别说是些小混混,就算是那混到了一定程度的大混混,如果相互间并没有结下什么深仇大恨的话,或是什么很特殊的情况,也绝不可能会有人敢随意就敢轻动一个派出所的所长,只除非是那人是嫌自己的日子过的太好了,或是嫌自己的命太长。
世事无绝对,但只要没有很特殊的情况,那这国家的公职人员,还特别是身处在程潇这一职位的人,那就绝对会是社会人员没事不敢轻易招惹的,如果谭春海真是一个社会上混着社会的人,那他就不可能不知道“人心似铁,官法如炉”,也不可能不知道“县官不如现管”这一词语。
再胆大再有能耐的人,也不至于会是糊涂至此,更何况还是一个既聪明又理智的人?
事情越理似是越迷糊,但是顺着这条思路再继续琢磨,程潇的话语也就显得已经并不矛盾了。
可以肯定的是,混混们是绝对招惹不起程潇这种人的,没事也肯定没谁敢去招惹,但这混混的身后,若是有着什么很深厚的背景呢?而这个世上,也确实就有着很多为人很低调的人,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身上也没什么绝世的高超武艺,但你一不小心一旦惹到了他,他却能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甚至连手指都不用动一动,就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至少,也是能给你一只小鞋穿穿。
人的能耐,也不仅仅指的只是身手,能身居高职,其实也一样算得是能耐。
如此一想,道理也就瞬间可以理通了。
谭春海可能确实没有什么社
第0446章 世事无绝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