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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监狱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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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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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说回去还要搜集整理证据。

    我还是要问她,关于王达的这个案子,她在忙些什么。

    方律师说道:“根据案情需要先整理证据或必要取证调查。申请和犯罪嫌疑人接触,然后是考虑跟对方交涉;根据整理好的证据准备诉状,到法院立案,立案后按法定程序参与审理。主要是这些,有特殊情况另议。”

    我问道:“那要多久才能见王达”

    方律师说:“现在大部分需要公安部门的同意才能会见,一般申请后三四天就可以会见的。”

    唉,还要三四天,如果找贺兰婷,贺兰婷愿意帮忙,直接就能见了。

    还是要等了,我闷闷不乐的吃着。

    方律师给我关于请律师方面,提了一点建议,首先要注意不要聘请拍胸脯的三包律师。打官司本身就是风险极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败。二是要注意不要聘请关系律师,法官大都为人正派,不会因为关系或小小油水就不顾饭碗跟你冒风险的。

    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不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活动费用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

    最后一个是,理解律师,律师**于委托人,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帮助其委托人。不要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律师身上,特别是目前还不能根除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非法治环境的现实状况下。

    方律师的话,是很负责任的,我敢肯定,她也是一个很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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