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据王振平交代说:
“期满后,老乡说这300万元债权转给了普水县一个叫飞腾公司的名下,月息变成15分。”
王振平意识到自己可能进了一个圈套,于是筹措资金准备还钱,却一直找不到债主飞腾公司的法人代表,一段时间以后,高利贷就过期了。王振平说,但凡高利贷,一过了期,利滚利,就没人算得清楚了,都是债主说多少就是多少。
几个月后,飞腾公司的法人代表出现了,此人叫章明,原本是街上一个小混混,这几年不知道从哪里发了横财,不仅在普水开了自己的公司,还养了一帮混黑社会的小弟兄,章明逼着王振平立即还清利滚利的高额债务,嘴巴一张就要548万元现金,王振平原本经济紧张,哪里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现金,章明见王振平拿不出钱来,就逼迫王振平写下58万元的“借据”。
高利贷本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章明通过暴力胁迫得到这一纸“借据”,把高利贷变成了“合法”债权。在王振平陆陆续续的还给飞腾公司四百多万后,实在拿不出钱了。到2008年,高利贷利滚利变成了1248万元。
仗着“借据”在手,章明亲自把他约到某酒店见面,在暴力胁迫之下,王振平不得不交出了名下资产清单。第二天,王振平承包的几个工程项目就被法院查封了,加起来有上千万元资产。
这还不算完,章明还搞定了县检察院的人,当王振平因走投无路躲到外省之后,检察院关于此案的起诉书称,王振平“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普水县公安局安排民警前往外省把王振平“抓捕归案”。
如此荒诞的“司法”
97.97、不安分的人(3/7)